从吴某的“作案”过程看,他哭穷并非是装模作样以博得警察的同情,从而减轻处罚:吴某明目张胆地拿着一把扳手,非常“高调”地在铁路一中门口撬自行车锁,“保安就在他面前,他还继续撬车,被保安扭住后,他还挺乐。”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联想起小说《警察与赞美诗》中的苏比,放弃正常的生活方式,以当小偷的举动换取监狱里“有吃有喝”的待遇,这是对文明社会的反讽。
不过,我们社会有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有敬老院、福利院。可是,这些制度都没有能够使一位67岁老人“有吃有喝”的生存底线得到保障。这一悲剧尽管是个例,但这位老人在其所生活的城市靠捡垃圾为生已经多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相关机构没有发现他的境况并给予妥善的安排,这说明救助组织的工作还存在疏漏,对街头无依无靠的弱势群体还“熟视无睹”,救济方式还处于被动状态,少数生活无着者不能得到及时援助。
作为一位“人生最好的时光”都在监狱中度过的老人,对于监狱中物质生活的有限性和人身的不自由以及因坐牢给人生带来的阴影应该有着深切的体会。可是,他依然把监狱当成比正常生活更好的归宿,可见他已经沦落到了赤贫的境地,并由此丧失了自尊意识。当前我国贫富差距依然存在扩大的趋势,因为市场分配过程中的机制性障碍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使得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不仅造成财富分配的不公,也带来他们心理上的被剥夺感和被遗弃感。
吴某的行为表明,如果这种状况不及时改善,弱势群体在失去享受社会进步文明成果的机会的同时,必然伴随人格尊严的丧失、是非观念的错乱,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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