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夏,刘某某经人介绍,与邻村的孟某某相识,受农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影响,二人认识还不到一个月就订下了婚约。在两家商量婚事时,因为彩礼闹得很不愉快,这为后来引发的悲剧埋下了种子。孟家认为,姑娘出嫁,能多要的就多要,“狮子大开口”要十万元彩礼,这对靠种地维持生活的刘家无疑是天方夜谭,但刘母为了给儿子说媳妇,东挪西凑了五万元钱,可孟某某就是不干,说“不给十万块就不结婚!”刘母对儿媳很不满意,可是为了儿子,又向高利贷借了三万元,孟某某才勉强同意,刘家张罗完婚事后,已是负债累累,刘某某对妻子也有看法,但碍于新婚,也没说什么。新婚的生活并没有让夫妻二人体会到幸福和快乐,而是让繁重的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2008年夏末,孟某某怀孕了,这对他们的生活来讲更是雪上加霜,二人因为琐事经常吵架,而且逐步升级。2009年春,孟某某生完孩子,就在镇上租了个房子,从刘家搬了出来,把结婚时买的家电、衣柜、生活用品等也都搬了出来,从此,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刘某某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感到极度痛苦,又背负债务,身心疲惫。感受到婚前彼此没有充分了解,仓促结婚带来的后果。分居三个月后,刘某某觉得婚姻已无法挽回,心灰意冷,2009年7月31日晚17时许,刘某某同其弟弟骑三轮摩托车来到其妻居住的出租屋,欲将屋内的生活用品拉走。孟某某得知消息赶回家中,抓住三轮摩托车栏杆,阻止刘某某将家电拉走。刘某某想,东西都是我家借钱买的,日子过不成了,东西不能留给你,于是不听劝阻,强行驾驶三轮摩托车将孟某某拖出几十米远。孟某某的哥哥孟某得知妹妹被欺负后,便叫上自家亲属十多人骑车在公路上将刘某某堵住。双方在交涉中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刘某某气急之下,将携带在摩托车上塑料桶内的汽油泼向孟某,并大喊,“如果谁再阻拦,就点火”,孟家人根本没管,还在厮打,刘某某随手掏出打火机,点燃扔向孟某,将其烧伤。经鉴定,孟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自古以来,家庭纠纷都是普遍的社会问题。及时、正确地解决家庭纠纷,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如果家庭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会逐渐升级为家庭矛盾,随着家庭矛盾的升级与恶化,将会引发各种各样的悲剧。刘某某案件是简单的家庭纠纷升级到家庭矛盾,又演变为刑事案件,家庭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和家庭危害。
“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能在一起是缘分,应当彼此珍惜。一旦因性格差异或者生活琐事而使婚姻爱情产生变故,生活发生变化,夫妻之间应该互相理解支持。婚前孟某某如果能从实际考虑,不要因为金钱的多少而使夫妻产生隔阂,婚后夫妻二人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多一份理解、宽容和忍让,也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实在无法共同生活,刘某某夫妇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离婚,好合好散。在夫妻之间出现问题的同时,双方家庭也应该冷静、理性的进行劝解,而不是呼朋引伴的聚众斗殴,以至于悔恨终生。一起普普通通的家庭纠纷,如果不被重视,又不能得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其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在家庭纠纷背后,我们所看到的,不仅仅是家庭矛盾、家庭暴力,更多的是社会的稳定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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