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省政府决定,授予张大志等10名同志 “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改革创新、提升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为平安吉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民警察。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省政府决定,授予张大志等10名同志 “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共10名)
张大志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清明街派出所所长
王 雷 吉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突击大队大队长
张占伟 梨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李丽君(女) 辽源市公安局向阳分局社区警务室民警
刘向一 通化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
孙世明 白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赵伟清 松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
欧孟鸿 梅河口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教导员
王林树 白山公安边防支队长白大队十二道沟派出所所长
于彦军 四平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执勤中队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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