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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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   2017-10-01 17:29   来源:
【缅怀·永远的英雄】王俊杰

  王俊杰,男,1964年1月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白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区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2009年7月27日1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夫妻之间矛盾,在东兴街北安社区将其妻子许某及许某的父母刺成重伤(许某及其母亲分别于当日和次日死亡)后逃离。在逃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想起曾经因交通违法,受到了王俊杰的处罚,便起了报复杀人之心,随即购买了一把3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喝了一瓶白酒后,上街寻找王俊杰,欲实施报复杀人。

  接群众举报后,市局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命案侦破预案,向市区各警种、各部门下达巡线追捕、设卡堵截的紧急指令,对杀害许某一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全面实施抓捕。13时53分,通过侦查手段,发现嫌疑人刘某窜至市区向阳路口一带,指挥中心迅速下达了“向向阳路口方向围捕”的命令。正在向阳路附近驾驶警车巡逻的民警王俊杰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与同车民警王进勇沿向阳路由北向南赶往浑江大街向阳路口,当王俊杰和王进勇驾车行驶至向阳路口等候红灯时,刘某突然出现在警车前。王俊杰马上反应,“这就是刘某”。没想到刚一开车门,迎面冲上来的刘某突然掏出尖刀,对王俊杰大声喊到“我杀了你”,并凶狠地挥刀向王俊杰刺去,王俊杰用左臂一挡,与刘昊斌展开了殊死搏斗。这时民警王进勇一边通过手持机向大队报告情况,一边参与抓捕,丧心病狂的刘某又挥刀向王进勇砍去。为掩护战友,王俊杰紧紧拽住刘某,刘某回手又向王俊杰猛刺数刀,造成王俊杰胸腹部多处被刀刺伤,双肺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因抢救无效,于7月28日凌晨1时许不幸牺牲,年仅45岁。

  王俊杰同志的一生是短暂而光荣的一生,在22年的从警生涯中,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秉公执法,甘于奉献,在各个工作岗位特别是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同志们做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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