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局   2016-09-19 05:55:00   来源:
《八八公约》列管了哪些易制毒化学品

   《八八公约》,是指1988年12月20日在奥地利维也纳签订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会议的第六次全会上通过,我国于l989年10月25日正式加入该公约。截至2005年11月1日,共有177个国家及欧共体成为该公约缔约国,还有l6个国家未加入,分别是非洲4个(赤道几内亚、加蓬、纳米比亚和索马里)、亚洲2个(朝鲜和东帝汶)、欧洲2个(教廷和列支敦士登)、大洋洲8个(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瑙鲁、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和瓦努阿图)。 
    《八八公约》第12条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相关内容。《八八公约》最初在附表中列管了l2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是表一(6种):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麦角酸、1-苯基-2-丙酮、伪麻黄碱;表二(6种):醋酸酐、丙酮、邻氨基苯甲酸、乙醚、苯乙酸、哌啶。l992年联合国通过决议增列了10种易制毒化学品,使《八八公约》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增加到了22种,分别是表-(11 种):N-乙酰邻氨基苯酸、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异黄樟脑、麦角酸、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胡椒醛、伪麻黄碱.黄樟脑,以及本表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表二(11种):醋酸酐、高锰酸钾、丙酮、邻氨基苯甲酸、乙醚、盐酸、甲基乙基酮、苯乙酸、哌啶、硫酸、甲苯,以及本表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 
     随后,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对附表进行了两次修正。2001年3月,第44届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醋酸酐和高锰酸钾从表二转入表一;2001年11月,将去甲麻黄碱增列入表一进行管制。经两次对附表进行修正后,目前,《八八公约》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有23种,具体品种有:表一(14种):醋酸酐、N-乙酰邻氨基苯酸、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异黄樟脑、麦角酸、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胡椒醛、伪麻黄碱、去甲麻黄碱、黄樟脑、高锰酸钾,以及本表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表二(9种):丙酮、邻氨基苯甲酸、乙醚、盐酸、甲基乙基酮、苯乙酸、哌啶、硫酸、甲苯,以及本表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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